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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 101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

    壹、緣起
    為增進青年瞭解職場、即早規劃職涯,本會規劃多元青年體驗職場計畫,包括公部門、私部門及第三部門,自95年起以社區作為職場體驗領域,辦理暑期社區工讀計畫。為創造下一波產業契機,行政院推動六大新興產業,本會於此理念之下擴展醫療照顧的精神,規劃將社會福利服務納入本計畫內容。而本會於98年度配合教育部「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推動「大專畢業生至非營利組織職場實習方案」的執行過程中,發現許多青年參與之後,對於社會福利服務領域產生興趣,因此自99年度起,本計畫除了社區產業工讀領域,亦納入社會福利服務範疇,讓青年在學階段即有機會了解社會福利機構的工作性質,進而成為畢業後選擇職業的選項。

    貳、工讀場域及內容
    包括社區產業及社會福利服務,工讀內容應具學習性,避免例行性的行政庶務、文書、資料處理等內容;並且不涉及專業證照之服務,不可包含照顧護理、個案管理、工作轉介媒合等。
    一、社區產業:
    (一) 社區文化產業、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地方農業產業文化
    (二) 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發展地方料理特產
    (三) 社區商業設計輔導、地方產業永續機制建構
    (四) 社區媒體行銷、地方小鎮振興
    (五) 發展休閒農業、觀光客倍增計畫-套裝旅遊路線
    (六) 蔬果吉園圃標章推廣與輔導、綠色商業推廣
    (七) 有機農業經營、有機米產銷經營輔導
    (八) 其他與促進在地產業發展工作有關者
    (九) 遊學台灣專案:本會遊學台灣(含壯遊點)之單位。
    二、社會福利服務:
    全國進行社會福利服務之社會福利機構,服務對象包括老人、少年、兒童、婦女、低收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新住民等。工讀內容建議優先以產品研發設計、行銷推廣或網站建置、維運之工作為主。

    參、計畫期程
    於101年2月下旬至12月實施,主要期程包括:宣導期2-6月、媒合期5-6月、工讀時間預定7月3日至8月17日止(共1.5個月)、關懷期7-8月。執行期間得視實際情形調整各階段期程。

    肆、實施地點全國各社區或社會福利機構,本會得依區域發展及提案情形綜合考量。

    伍、工讀學生
    一、資格條件:
    (一)年齡為30歲以下,教育部立案認可之本國籍大專以上在學學生(含延畢生、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宗教研修學院、軍警學校學生符合報名資格)。
    (二)在學學生須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須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媒合時可先檢附准考證,最遲須於8月中旬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如無法繳交錄取證明者,則喪失工讀資格,工讀費用由用人單位自付。
    (三)工讀學生在應徵工讀職缺時,以及工讀結束後均需具備學生資格,若未符合,將撤銷工讀資格,本會不予核撥工讀薪資。
    (四)符合用人單位所列科系所及專長能力者。
    (五)用人單位之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者,及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計畫工讀生。
    (六)曾參加本計畫2次以上的學生(95年至100年完成工讀者)不得再參加,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或辦理就學貸款之青年、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除外。各單位僅能進用95年至100年期間曾參與該單位工讀計畫之學生1名,以提供機會給更多尚未參與過的學生。
    (七)若工讀學生將本工讀做為學校實習學分,本會將撤銷資格,不予核撥工讀薪資。本計畫為全職工讀,若工讀學生有暑修及暑假長時間私人計畫影響工讀,請勿參與本計畫。
    二、申請期限:約101年4月下旬-6月上旬(本會執行時將視實際情形公告於本會官網或RICH職場體驗網)。
    三、申請程序:於本會「RICH職場體驗網」註冊及投遞履歷。
    四、工讀注意事項:
    (一)未滿20歲之學生,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及簽訂工讀契約。
    (二)必須參加本會辦理之職前講習、成果分享會,若無故缺席,本會與專案協力群保留取消工讀資格之權利。職前講習事前經核准請假之缺課學生必須補聽錄音帶後,繳交每堂課500字心得。若工讀學生參加其他場次補課,則無須繳交心得報告。
    (三)工讀報到時,繳交學生證明等影本、個人存摺封面影本提供給用人單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90萬元以下或辦理就學貸款、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等身分之工讀學生亦須一併繳交證明文件。
    (四)遵守用人單位相關規範,準時出勤。
    (五)每週填寫工作週誌,配合填寫相關問卷於職前講習後及成果分享會時繳交。
    (六)配合專案協力群之訪視安排、本會文輯彙編受訪或提供相關資料。
    (七)報名成果競賽作品相關內容,需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規定,並簽署授權書。
    (八)提供工讀心得報告表二份,一份為1,000字以上詳細心得,一份為140字以內簡要心得,提供本會宣導使用(含電子檔、並需檢附工讀期間相關相片)。

    陸、工讀薪資及保險
    一、服務滿一個月,本會補助工讀薪資新台幣18,780元(7月3日-8月2日計為一個月,8月3-17日計為0.5個月),執行期間若有異動將另行公告。工讀單位可依營運狀況自行提撥更高之薪資給付金額,或依工讀績效表現提供紅利獎金等。工讀期間有請假、缺席,致工作日數未達整月者,薪資計算公式如下:一個月薪資18,780元,即18,780元-【日薪606元×請假日數】=整月可領取之薪資。
    二、本計畫工讀時間以每週40小時(每週5天、每天8小時)為原則;若用人單位依據勞基法為每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超過84小時,則按照其規定。休假日得依各用人單位實際工作的狀況作調整;工讀學生於服務期間因事或因病請假,用人單位可以補班方式處理,無補班之事、病假等扣薪方式按照勞工請假規則規定。
    三、工讀生於工讀期間之膳宿、交通事宜自行處理,用人單位亦得視工作實際需要,提供相關經費補助或其他必要協助。
    四、在離島工讀之學生,如需從離島往返本島參與本會辦理本計畫之職前講習或成果分享會與競賽,本會提供直接往返之來回機票或船票全額補助(不含其他繞行交通費用,需檢具票根,並以活動當天為原則,如因配合參與當日活動時間所限,致已無上述交通工具可供搭乘,經報備專案協力群同意後,得放寬至前或後各一天。)但參加成果分享會後不再回離島工作者,則不提供補助。如為具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之工讀學生,跨縣市參與本計畫職前講習或成果分享會者,本會則提供直接往返之火車或客運之全額補助(不含其他交通工具費用,需檢具票根,票根時間同上述規定。)
    五、勞保及勞退部分,由各提案單位依法自行辦理提撥事宜;本會將提供工讀學生平安保險。
    六、工讀期間(7/3-8/17),工讀學生需參與用人單位辦理與核定計畫相關之訓練(含職前與在職),其訓練期間視同正式工讀,應給予公假,並給付工讀薪資。
    七、若為從事遊學台灣(含壯遊點)專案之工讀學生,除須另參與其專案之工作培訓外,另於工讀期間(7/3-8/17)之外,如該服務場域之組織有遊學台灣之行程尚需出團,工讀學生配合擔任該梯隊之生活輔導員,額外所需薪資、交通及隨團費用等由該服務場域之組織支付。
    八、工讀期間若遇颱風等天災,依據各地縣市政府公告之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規定辦理。工讀學生若受困災區而無法繼續工讀,則薪資計算至脫困為止;災區單位若欲變更計畫為救災,需以電話或電子郵件向專案協力群及本會報備,工讀內容可放寬,不受限於原核定之工作內容。

    柒、報名方式
    一、時間:即日起至101年6月1日止。
    二、電話:0800-885881,專案協力群-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
    三、網站:「RICH職場體驗網」http://rich.nyc.gov.tw/richCandidate/
    相關連結
    http://rich.nyc.gov.tw/richCandi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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